张家港锦丰分公司注册登记办事流程.
- 作者:锦丰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:2018-01-16
张家港锦丰分公司注册登记办事流程
一、审批项目
分公司(包括有限公司分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)的设立登记
二、审批机关
张家港锦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(县)分局负责经营场所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公司的设立登记。
三、申请条件
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公司
四、提交材料目录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
3、公司章程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4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;
5、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6、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;
7、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;
8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9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
10、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。
五、办理流程
1、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,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2、涉及前置审批的,申请人在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,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;
3、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;
4、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;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,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;
5、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,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。
六、审批时限
1、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;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,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;
2、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,于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。
七、收费标准
设立登记费3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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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张家港锦丰 注册登记 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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